1. 商業經營簽證:
就是〝在留簽證〞也是〝長期居留〞的一種,依自己的專長在日本投資¥500萬以上,設立與國際業務或技術或人文知識相關的企業,以取得1~3年在日本長期自由經營公司的簽證。(延期費用¥3萬~5萬/每次)
2. 定住:
是指具有特別理由,而考慮在日本停留一定期限者稱為〝定住〞。要透過申請〝在留簽證〞,以取得〝定住〞(與日本人有關係者)的資格,透過定期居住的行動,以取得永住及歸化。
3. 永 住:
指獲得可在日本長期居住及從事商業活動的權力,是在留簽證的一種,屬個人行為,有可能被取消。(申請費用¥10萬~20萬/每家庭)
4. 歸 化:
是指喪失本國國籍,以取得日本國籍成為日本人,屬家庭行為,不可能被取消。(申請費用¥20萬/主申請人,另每加1人¥5萬)
就是〝在留簽證〞也是〝長期居留〞的一種,依自己的專長在日本投資¥500萬以上,設立與國際業務或技術或人文知識相關的企業,以取得1~3年在日本長期自由經營公司的簽證。(延期費用¥3萬~5萬/每次)
2. 定住:
是指具有特別理由,而考慮在日本停留一定期限者稱為〝定住〞。要透過申請〝在留簽證〞,以取得〝定住〞(與日本人有關係者)的資格,透過定期居住的行動,以取得永住及歸化。
3. 永 住:
指獲得可在日本長期居住及從事商業活動的權力,是在留簽證的一種,屬個人行為,有可能被取消。(申請費用¥10萬~20萬/每家庭)
4. 歸 化:
是指喪失本國國籍,以取得日本國籍成為日本人,屬家庭行為,不可能被取消。(申請費用¥20萬/主申請人,另每加1人¥5萬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