美國職業移民共分五類,有14萬個移民配額
EB-1:優秀傑出人才:科學、文藝、教育、商業和體育各界的卓越人才、傑出的教授和研究員、及某些跨國公司主管和經理。(佔移民總數比例28.6﹪)
EB-2:專業人才:持有大學學位的專業人士、和在科學、文藝、商業中有特殊才能的人士。(佔移民總數比例28.6﹪)
EB-3:專業僱員:持大學學位的專業僱員,至少有二年工作經驗的熟練工人和美國現時缺乏的其他勞工。(佔移民總數比例28.6﹪;非熟練工人限額為10,000.人)
EB-4:特殊移民:神職人員或宗教工作者。(佔移民總數比例7.1﹪)
EB-5:商業移民:申請人要在美國開辦一間新的企業,創造至少10個工作職位給沒有親戚關係的人。資本金額至少要50萬美元或100萬美元以上,視工作所在地的失業率高低而定。(佔移民總數比例7.1﹪)
EB-1:優秀傑出人才:科學、文藝、教育、商業和體育各界的卓越人才、傑出的教授和研究員、及某些跨國公司主管和經理。(佔移民總數比例28.6﹪)
EB-2:專業人才:持有大學學位的專業人士、和在科學、文藝、商業中有特殊才能的人士。(佔移民總數比例28.6﹪)
EB-3:專業僱員:持大學學位的專業僱員,至少有二年工作經驗的熟練工人和美國現時缺乏的其他勞工。(佔移民總數比例28.6﹪;非熟練工人限額為10,000.人)
EB-4:特殊移民:神職人員或宗教工作者。(佔移民總數比例7.1﹪)
EB-5:商業移民:申請人要在美國開辦一間新的企業,創造至少10個工作職位給沒有親戚關係的人。資本金額至少要50萬美元或100萬美元以上,視工作所在地的失業率高低而定。(佔移民總數比例7.1﹪)